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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0 09:53:04来源: 河北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点击数:1,544

 

河北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提升河北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避免和减少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现根据《河北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拟参加竞聘的律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竞聘的律所注册登记地在石家庄,且近两年内未受到过行*处分或行业处分,无其他有悖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参加竞聘的律所团队力量、专业背景、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社会评价等良好;

(三)律所选派的律师执业口碑良好、专业素质高、职业素养过硬,无违背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未受到过执业处分;

(四)律所成立时间及选派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律所专职律师总人数在15人以上,年度营业收入2500万元之上;

(五)精通劳动法、破产法、经济法和国际法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企业投融资业务及相关法律规定,且近2年未因自身原因导致败诉;

(六)具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七)服务期限内,律所应确保选派的核心律师相对稳定,且能够服从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基本工作纪律。

二、工作职责及费用标准

(一)解答公司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为公司的日常管理、项目投资、企业改制等三重一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年度内为公司提供20份法律意见书,超过部分适当收取费用。法律意见书包括但不限于事实背景情况、法律问题、分析依据、论证过程、法律结论、解决方案及建议等内容;

(二)为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供相关意见或建议;

(三)协助公司对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举办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一年至少2次);

(四)提供与公司商业活动有关的最新法律信息;

(五)草拟、修改、审查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六)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或应公司要求对其他决策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论证; 

(七)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诉讼、仲裁、行*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代理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八)每月到公司现场办公两个半天,提供法律服务。

(九)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法律顾问服务费每家每年不超过4万元整;因提供法律服务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公司负担,其他费用由律所负担(风险代理除外);代理公司诉讼或仲裁案件的相关费用按照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办理。

三、竞聘申报材料要求

(一)竞聘须以律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竞聘申报材料须由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包括:

1.《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申报表》;

2.《律所及选派律师基本情况表》;

3.律所执业许可证和选派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5.其他证明律所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竞聘律所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虚假情况的,我公司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请将竞聘申报材料密封后一式五份现场递交到河北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飞翼路1号办公楼503房间),信封上请注明“常年法律顾问申报”。本公告不构成合同要约。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下午5点30分。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85922831  18633072229  

 

附件下载:1.河北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申报表.xls

          2.选派律师基本情况表.xls
 

 

 

                       河北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